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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和罚金有哪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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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5490人看过
导读:没收财产和罚金有哪些区别1、在适用对象上不同,2、在内容上,不同,3、在执行上不同。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有困难,可以适当减免。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减免的问题。

没收财产和罚金有哪些区别

没收财产罚金都是属于刑事处罚当中的附加刑,同时也属于财产刑。这可以说是二者的相似之处,但是他们也是存在一些不同点的。究竟没收财产和罚金有哪些区别?请跟随律图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收财产和罚金有哪些区别

没收财产与罚金虽然同属于财产刑,但二者的性质不同:

(1)在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在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而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既可以没收金钱也可以没收其他财物。

(3)在执行上,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有困难,可以适当减免;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减免的问题。

二、没收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也就是说,没收财产存在两种执行方式,一种是没收部分财产,一种是没收全部财产,其中没收全部财产的,要适当预留一定数额的扶养费用。

但是,刑法分则对具体罪名规定的没收财产刑并未指明是没收部分财产还是没收全部财产,更遑论没收财产的具体数额了,完全由审案法官根据具体案情自由裁决,操作空间过大,导致执行没收财产刑时弹性较大。

针对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应及时出台规范没收财产刑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没收部分财产和没收全部财产的法定依据,在什么情况下没收部分财产,在什么情况下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没收部分财产的,要求在判决文书中写明具体的财产数额,对没收全部财产的,也要求在判决文书中列明被没收全部财产的详细清单,从而防止没收财产刑在司法实践中因过于随意而失去刑罚应有的严谨性。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大家都已经清楚没收财产和罚金之间主要存在三方面的不同之处,包括适用对象、内容以及执行,具体的内容各位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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