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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的孩子如何上户口,收养应注意什么?

时间:2024-02-28 17:57:20 浏览:2643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形成收养事实的无户口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不能办理《收养登记证》或《收养公证书》被公民私自收养的无户口人员,未满18周岁的,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指定户籍地址申报户口登记。注意事项:满足收养条件;有抚养教育被抚养人的能力;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的孩子如何上户口,收养应注意什么?

我们都知道,小孩出生之后,父母都会为其上户口,这是非常重要的,关系到孩子读书、生活等方方面面。那你知道,如果是一个收养的孩子,应该如何上户口吗?这个问题,律图小编在下文做了解答,供你做一个了解。

一、收养的孩子如何上户口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领养而发生的关系,它在法律上也成为领养。领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行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和国家户籍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只要依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领养手续,领养关系成立后,有抚养关系的养父子关系视同亲生父子,国家公安部门有义务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养子也可以按照国家户籍管理制度规定,跟随父母的户籍迁移。

有常住户口的人员,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领养子女的疾病,领养1名14周岁以下儿童,已办理领养手续的,可申报领养子女落户。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的证明、结婚证复印件、领养登记证件复印件、区县计划生育部门无子女证明和养父母医院体检证明,领养弃婴、儿童的还要提交《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和民政部门公告复印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二、收养孩子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除了满足收养条件外,收养年满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2、有抚养教育被抚养人的能力。为了保证被抚养人的健康成长,对收养人抚养、教育能力的要求包括三个方面:收养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收养人有保证被抚养人健康成长的物质条件以及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要收养一个孩子,首先我们要办理收养手续,然后再去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我国法律有规定,公安部门有义务为被收养的孩子办理户口登记的。如果你最近正处于相关法律纠纷中,建议你来电咨询律图网站的律师,他们将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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