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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鉴定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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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39407人看过
导读:1、司法鉴定机构指派鉴定人。2、鉴定人制定鉴定方案。3、召开听证会。4、综合分析。5、鉴定的记录和符复核。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住院患者的病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例资料原件。
医疗损害鉴定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哪些材料

医疗损害鉴定又可以叫做医疗事故鉴定,这主要是对医疗事故中受到人身损害的患者作出的伤残鉴定,有自己的鉴定流程,同时也需要提供相应的鉴定材料。那么医疗损害鉴定流程是怎样的,有需要哪些材料呢?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医疗损害鉴定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哪些材料

(一)医疗损害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其实医疗损害鉴定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司法鉴定机构指派鉴定人;

2、鉴定人制定鉴定方案:鉴定方案时鉴定人实施鉴定的步骤和方法,鉴定人应根据案件的具体医疗资料,制定符合个案的鉴定步骤与方法;

3、召开听证会:医疗损害鉴定应当由法官、医患双方当事人、鉴定人共同参与的听证会。听证会的过程及结果是医疗损害鉴定最为重要的,鉴定人会听取双方陈述意见并就相关问题听取双方的辩论意见,我律所有专业的主任医师代理出席此过程,避免患方因对医学知识的匮乏造成自己的权益不能得到支持。

4、综合分析:综合分析是对鉴定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在案件中的作用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研究和判断。

5、鉴定的记录和符复核。

看似一个简单的过程,当中要求患者不仅懂医而且懂法,对于其认为医院存在的过错提出明确的法律依据或者医学依据,这对患者而言难上加难。

(二)医疗损害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患者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提供的资料:

1、提起鉴定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病历资料:由患者保管门急诊病历的,患者应当提供所有门急诊病历资料;住院患者应当提供就诊及出院证明等资料。

医疗机构应当提供的资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关于医疗损害鉴定流程与所需要的材料,律图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需要注意,在不同主体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时候,需要提供的材料是有所差别的,各位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一下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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