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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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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8756人看过
导读: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你知道有哪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吗?虽然,企业竭尽全力的在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但是侵权行为总是无孔不入,往往使受害企业蒙受了巨大损失。事先了解一些侵犯商业秘密的的行为,对企业来讲是很有好处的,能够提供针对这些行为进行预防。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利诱,是指以物质和非物质利益诱使掌握和了解权利人商业秘密的有关人员向其披露商业秘密,这是实践中常见的一种方式。胁迫,是指以给商业秘密权利人或掌握了解商业秘密的有关人员造成损失相要挟,迫使其交出商业秘密的行为。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这是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这一非法行为的继续。是对商业秘密的进一步侵犯。披露,是指行为人公开非法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不论出于何种目的和动机,只要实现了公开的行为即可构成。使用,通常指行为人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将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直接用于生产、经营之中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指行为人将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提供和转让给他人使用。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这一种侵权行为是以行为人和权利人之间有保守商业秘密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前提的。虽然行为人因合法方式获得和掌握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但应严格地履行保密义务。如果是行为人违反保密义务,将其掌握的商业秘密予以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显然属于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4、第三人明知或应知他人以不正当手段侵犯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而予以获取、使用或者披露该商业秘密的,也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所谓第三人,指直接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人以外的其他人,明知是对向其传授商业秘密的人具有获取商业秘密的非法行为的确切性认识,应知是一种主观上的预见性。只要将行为人明知或应知他人以不正当手段侵犯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而对该商业秘密予以获取、使用或披露的,尽管具有间接性质仍构成对商业秘密的侵犯。

看完上文的介绍后,相信大家已经知道实践中常见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都有哪些了吧。作为企业管理者,可以对这些行为适当的进行研究,这样才能预防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发生,减少企业的损失。以上内容由律图为您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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