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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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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6854人看过
导读: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深圳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寻衅滋事罪就是行为人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没事找事,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法律上对此罪规定了相关量刑标准,而各地也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对此作出了细化规定。下面,律图小编就带大家一起看看深圳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寻衅滋事一次,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增加纠集他人寻衅滋事一次,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刖期。

(3)每增加引起精神失常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引起自杀造成重伤、死亡一人,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每增加5000元,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纠集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通过上文的讲解,相信此时大家都已经清楚深圳市关于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吧。不得不说深圳市是没有资格作出这样的规定,而各位看到的内容其实是广东省作出的规定。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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