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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和教师常见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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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33179人看过
导读:学校提供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学校安全制度不健全,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不符合法定标准。
学校和教师常见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关于学校侵权的问题想必是很多家长需要了解的方面,如果自己的孩子在学校被侵权了,很多家长在这时候不知道该怎么办。那么,关于学校和教师常见的侵权行为有哪些?这也是作为家长所需要了解的。下面,就由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学校和教师常见的侵权行为的相关内容。

学校及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生活中,时常有意无意地侵犯未成年学生的各种权益,以下诸种侵权行为应当引起老师们的高度警惕: 1.学校提供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学校安全制度不健全,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不符合法定标准;学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学校组织或安排未成年学生参加不宜从事的体育运动、劳动或其他活动,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生命健康权和身体权。

2.学校强令学生征订刊物,推销学校指定的学习、生活用品,强令学生认购所谓“献爱心”贺年卡片;强行要求学生乘坐指定车辆,就餐指定食堂,购物指定商店;教师以上课做小动作为由扣押学生自用的书籍、玩具,以“少儿不宜”为由没收学生自备的手机、游戏机;学生车辆在校遗失,按校规“责任一律自负”,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财产权、自主选择权。

3. 教师怀疑学生偷窃财物或考试作弊,要求学生当众打开书包展示物品、相互或自我搜身,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名誉权;学校未经学生本人同意,私摄学生生活肖像,用于招生广告之需,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肖像权;学校将学生的投稿修改后,以校团委的名义发表,并参加评比活动,因此领取奖金,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著作权(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作品获利权)和荣誉权。

4.教师以爱护学生为由,擅自开拆学生私人信件;学校按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张榜公布学生的学习成绩;语文教师怀着“奇文共欣赏”的心态,“演说”学生写得不好的作文,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隐私权和名誉权。

5.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殊疾病,不宜参加一些教学活动,学校未予以适当安排;对于患有急病的学生,学校不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不及时送医院抢救治疗,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获得照顾权。

6.学校对有残疾、相貌不端的学生借故不录取;歧视和刁难有不良记录的学生;把成绩不佳的学生的座位安排在“后”、“边”、“角”,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平等权。

7.学校不许少数民族学生做弥撒、做祈祷、佩十字架,要求学生放弃“装神弄鬼”的信仰,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宗教信仰自由权。    

8.学校要求学生有意见必须先向老师反映,不准避开学校越级向上反映,更不准向社会媒体反映;学校对学生的处理决定,不准学生申辩,视申辩为不服管教;学生在校园受到伤害后,学校不准学生随便诉之法律,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诉讼权。

9.学校收缴各种代办费,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不让学生知悉;学校举行体检和测试,结果不让学生了解,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知情权。

10.学校为片面追求升学率,随意延长学生的学习时间,利用周六、周日及节假日时间补课,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休息权。

上文中的十点就是学校和教师常见的侵权行为,希望家长要多多注意。如果您在法律方面还有什么其他不清楚的地方或者疑惑,您可以在律图的知识栏目上进行查询或者直接向在线律师进行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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