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纠纷 > 张千帆诉王世涛借款纠纷一案

张千帆诉王世涛借款纠纷一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14020人看过
导读:法院判决胜诉,果然认定双方在借款合同签订后用事实行为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利息的约定,但是约定并不明确,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约定利息不明确的,按照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张千帆诉王世涛借款纠纷一案

案情简介

王世涛经营药材生意,为经营需要,向伙伴张千帆借款,王世涛向张千帆出具一张借条,借条载明:借款40万元,2004年底付13万元,并向张千帆支付了1年的利息,利息是按照月利率一分二计算,2005年11月,双反因借款问题发生纠纷,协商无果,张千帆找到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律师冷长剑,要求帮忙处理此事。

办案思路及心得

接受委托后,分析双方虽然没有书面约定利息,但是对方按照一分二的利率标准履行了,说明双方还是通过事实行为约定了利息,只是对剩余的27万元没有约定具体的利率,起诉法院是可以主张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

律师建议 借贷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对双方之间的利息等约定,以书面的形式约定清楚,防止以后因为没有具体的书面证据,不能主张双方已经约定清楚的利息等权益。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胜诉,果然认定双方在借款合同签订后用事实行为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利息的约定,但是约定并不明确,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约定利息不明确的,按照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本案例中出现的人名均属化名)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更多#债务纠纷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债务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债务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