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时间:2024-02-22 05: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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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生育期间的生活津贴: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的90日之内,由女性生育职工本人或者书面委托他人,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一次性申领手续办理;产前检查费:先由职工垫付,然后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的90日之内,由女性生育职工本人或者书面委托人,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申领手续。
如今不少劳动者工作地点与老家不一样,一般女职工在怀孕的时候多半是回了老家待产,然后在老家生孩子。这也导致了女职工交纳生育保险的地点与实际生育的地点不同,涉及到异地生育保险报销的问题。究竟异地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怎样的呢?律图为您详细介绍。
一、待遇如何申领或支付
1.生育生活津贴
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2.产前检查费
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3.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或在异地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4.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在其规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分娩、终止妊娠以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由职工个人与医院直接结算,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服务机构结算。
二、参保职工申领生育或终止妊娠待遇需提供什么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再)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
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
5.异地生育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及医院级别证明;
6.市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参保职工申领计划生育手术待遇需提供什么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结婚证及复印件;
4.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报告、费用清单、医疗费用收据等;
5.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6.实施复通手术的必须出具区县(自治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的再生育服务证。
根据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其实女职工是否是在异地进行生育保险报销,其需要的材料、条件等都是一样的,就连办理报销的流程都是大同小异。更多生育保险方面的知识,你可以通过律图相关栏目进行了解,感谢你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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