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什么是集体贪污罪

什么是集体贪污罪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46247人看过
导读:根据刑法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91 条规定,公共财产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和专项基金的财产以及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和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与国家合资合作的公司、企业的财产中即包括国有财产、集体财产、个人财产以及外国公司的财产。

什么是集体贪污罪

经常听说贪污罪,那么你是否知道什么是集体贪污罪呢?其实,集体贪污也可以叫做共同贪污,通常是多人共同进行贪污犯罪。然而法律对其具体是如何规定的,还请各位通过律图小编提供的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一、什么是贪污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91 条规定,公共财产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和专项基金的财产以及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和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与国家合资合作的公司、企业的财产中即包括国有财产、集体财产、个人财产以及外国公司的财产。

二、共同贪污犯罪如何认定

所谓共同贪污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贪污犯罪行为。它有以下特点:一是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二是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 (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三是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四是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五是共同贪污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结果。即贪污总额是每个共犯共同故意造成的统一结果

认定共同贪污犯罪时,除掌握其特点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贪污共犯中,必须包括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就贪污共犯的组成而言,包括以下情形:一是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共犯;二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共犯,三是上述两种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共犯;四是与上述一、二类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人员;五是受国有单位委派的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罪共犯;六是受国有单位委派的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与该非国有单位中人员组成的贪污共犯。

(2)共同贪污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物。

(3)共同贪污属于贪污情节较重范畴。

司法实务中,如果是单人实施的贪污行为,那么必须要满足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而在集体贪污中只需要有人是国家工作人员就可以了,并不要求所有的犯罪人员都具有这个特殊的身份。关于集体贪污罪的知识,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律图在线律师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刑事犯罪辩护相关

  • 410次阅读
  • 共同贪污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贪污犯罪行为。它有以下特点:一是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二是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三是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四是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五是共同贪污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结果。
    2024-02-24 1236次阅读
  • 2023.04.17 1953次阅读
  • 301次阅读
  • 刑法没有集体贪污罪,集体贪污应当定为贪污罪,集体贪污与贪污主要体现在主体数量的不同,两个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共同故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属于集体贪污。
    2024-02-26 1385次阅读
  • 2023.03.13 3283次阅读
  • 431次阅读
  • 共同腐败犯罪一般是指两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腐败犯罪,具有以下特点:1、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人以上;2、行为人共同实施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或者非国有单位财产的行为;3、行为人之间有共同腐败的意图;4、共同贪污犯罪分子在共同故意的控制下,相互联系,相互条件;5、共同贪污造成总和犯罪结果。《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2024-02-27 1123次阅读
  • 2023.03.05 21972次阅读
  • 378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犯罪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犯罪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