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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险转移手续怎样办理

时间:2024-03-01 07:48:40 浏览:14579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1、迁出。养老保险保险对象因户口迁居外县、要求转移保险关系户的,应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乡(镇)农保管理机构办理迁出手续。有关材料应包括转移申请书、户口转移证明等。乡(镇)农保管理机构查验后,应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将申请者的缴费证、户口转移证明材料、申请书及缴费记录卡上交到县级管理机构。
农村养老保险转移手续怎样办理

我们知道对于农村养老保险而言,其是可以退出,也是可以补缴的,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农村养老保险也是可以进行转移的。究竟农村养老保险转移手续怎样办理呢?这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的地方,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养老保险保险关系的转移有三种情况,一是迁出,二是迁入,三是本县(市、区)内转移。

现分述如下:

一、迁出。养老保险保险对象因户口迁居外县、要求转移保险关系户的,应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乡(镇)农保管理机构办理迁出手续。有关材料应包括转移申请书、户口转移证明等。

乡 (镇)农保管理机构查验后,应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将申请者的缴费证、户口转移证明材料、申请书及缴费记录卡上交到县级管理机构。县级管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材料后,要确认其转移资格,进而对"缴费记录卡"进行核实,并向迁入县(市)发要求转入保险对象的函件。待迁入县(市)复函同意办理转移手续后,要及时将转移者的保险金本息,按规定的计算标准进行核算,转入迁入的县级农保管理机构。转移者的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及缴费记录卡也要随之转到保险对象将迁入的缴费单位。

二、迁入。在收到迁出县(市)要求转移的函件后,迁入县的管理机构要及时复函。待对方的保险金转移过来后,要会同财会部门对保险金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要向迁入县的农保机构发出由财会部门和县级管理机构分别审核后的保险金收讫回执。对迁入者的缴费记录卡和缴费证要审核,钱帐要一致。

农村养老保险既可以迁出,同时也允许迁入。但迁出与迁入的办理手续是不同的,这点还请大家多注意。而对于第三种情况,即在本县内转移的,一般来讲,只要不是由农村户口转为非农户口,那么其原来的农村养老保险关系是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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