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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形式

时间:2024-02-22 11:47:18 浏览:18240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宅基地的拆迁实行分开补偿的原则,所谓的分开补偿就是宅基地本身和地上附着物分开补偿。这里要注意的是,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财产,所以这部分补偿不会直接给农民个人。地上附着物是农民承建的,所以补偿归农民个人所有。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形式

当今中国由于城市化发展,不少临城农村宅基地面临拆迁或是由于公路、高速路、铁路、高铁的修建需要占用不少农民房屋,这使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就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由于社会强拆现象的普遍存在,而且社会现实是农民处于劣势地位,那么我们要怎么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总结一些关于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的相关知识。

一、农村宅基地的拆迁补偿方式

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二、宅基地拆迁补偿太低怎么办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生活居住保证,当遇到农村宅基地拆迁,农村宅基地补偿是否符合法律效力,补偿是否到位,这关系着农民的切身利益。我们要怎样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力,保护自己的基本利益,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您正为宅基地补偿困扰,您可以咨询律图,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相关服务,维护您的最高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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