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取保候审 > 律师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律师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9768人看过
导读: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但要想取保候审相关行为人是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并按照相应的取保候审流程进行取保候审申请的,申请成功后在取保候审期间行为人也是需要遵守相应规定的。

律师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办理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可以是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所聘请的律师。那么,在实践中,律师是如何办理取保候审的呢?下面,我们马上一起来了解下。

律师办理取保候审的程序

1、向司法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即填写申请表。在侦查阶段,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在审判阶段,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侦查、检察、审判机关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决定是人保、财产保,还是人保与财产保并用。

对于人保,取保候审申请人必须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经司法机关批准,由保证人和被担保人(即被取保候审人)出具保证书,保证人保证履行《刑事诉讼法》第55条的规定;被保证人保证遵守《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取保候审人的人保手续即告终结。

对于财产保,司法机关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责令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出具由司示机关确定的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取保候审的财产保手续即告终结。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由司法机关决定),如果被取保候审人不违犯《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司法机关不退还保证金,将其上缴国库;根据不同情况,司法机关可以责令当事人重新办理取保手续,也可以转变为监视居住、逮捕等强制措施。

对于人保与财产保并用,即将上述人保、财产保的手续同时办理,并得到司法机关的认可,其取保候审手续即告终结。

延伸补充:

取保候审有关规定

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

2、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提请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另外,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律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必须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即使到案等。如果您对取保候审还有其他的疑虑,请您及时联系律图,我们将尽可能维护您最大利益。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取保候审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取保候审最新文章

遇到取保候审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