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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时间:2024-03-04 03:02:57 浏览:12950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个人提交资料给用人单位或代理公司。用人单位到社保局医保局,办理生育定点医院手续,领取《就医凭证》,转交给参保人。个人即可以通过《就医凭证》,在选定的生育医院直接报销产检、分娩、手术等医疗费用即可。
生育保险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大家都知道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最重要的就是生育,生育险是我国对于职工推出了保险,办理生育保险可以报销一部分生育的费用,那么办理生育保险和其他保险办理一样繁琐复杂吗?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生育保险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吧。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1.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三、 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 1%的生育保险费用,国家则采取税前列支的办法来间接资助,可见生育社会保险费用仍然由用人单位负担。

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则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

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通过上述小编的编辑大家应该对于如何办理生育保险有一定的了解了吧,希望小编的整理能够对您的生活带来一定的帮助,但是生育险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办理的呢?生育险办理的要求又是什么呢?如果大家还想咨询与生育有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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