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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及其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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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76663人看过
导读:1、案件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属于给付之诉。2、在诉前或诉中提出申请。3、诉中提出申请的前提是,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诉前提出申请的前提是,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及其要提交的材料

无论是在诉讼前还是在诉讼中,作为要求财产的一方,通常会涉及到申请财产保全的问题。关于申请财产保全的一些法律方面的问题,我们又如何了解呢?下面就让律图小编为你们介绍一下关于申请财产保全的问题。

一、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

1.案件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属于给付之诉。

2.在诉前或诉中提出申请。

3.诉中提出申请的前提是,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诉前提出申请的前提是,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4.诉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二、申请财产保全应该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

2.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

3.有效的担保手续。

采用现金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

采用实物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担保人应提交用作担保的实物的购买发票、产权证等证明该实物所有权的材料。在担保期间,用作担保的实物仍可由担保人继续使用,但担保人必须书面向人民法院保证,在保全期间,对用作担保的实物,不转移、变卖、毁损、丢失,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用保证人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担保书、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应加盖保证人的单位公章。担保书中应明确担保事项和担保金额。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总结的关于申请财产保全的内容,真诚地希望在您阅读过后能够对您的诉讼能够有所帮助。当前,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会遇到更多关于财产保全的问题,如果你们想得到更好、更详细的解答,请咨询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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