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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施许可的分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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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10750人看过
导读:按照被许可人取得的实施权的范围以及被许可人享有的权利,可以将专利实施许可分为以下5种类型:1、独占实施许可(简称独占许可)。2、排他实施许可(简称排他许可)。3、普通实施许可(简称普通许可)。4、分实施许可(简称分许可)。5、交叉实施许可(简称交叉许可)也称作互换实施许可。
专利实施许可的分类有哪些?

大家可能对专利实施这方面的问题不大了解,所谓专利实施许可是指那项专利的所有者,许可他人在一定条件下实施其所拥有的专利,并要收取相应的使用费用。那么专利实施许可的分类有哪些?下面让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一、专利实施许可的种类有哪些

(1)普通实施许可

普通实施许可是许可方 (专利权人) 可以将专利技术多次许可他人使用的许可贸易方式。根据这种许可方式,专利权人除了允许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外,还可以允许第三方使用其专利,专利权人自己仍然保留其专利的使用权。这种许可方式的好处是有利于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但如果专利权人考虑不周,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理失当,没有限制地签订这种实施许可合同,会导致专利产品的生产过剩,影响专利权人与被许可人的利益。

(2)独占实施许可

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被许可人在一定的时间和地域限制范围内,对许可人的专利技术享有独占使用权,并且被许可人是该专利技术的惟一使用人,许可人 ( 专利权人 ) 和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在相同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实施专利。根据这种许可方式,专利权人虽然可以获得较高的专利技术使用费,但也束缚了专利权人自己的手脚,所以在实践中这种许可方式较少使用。

(3)非独占许可

按照这种非独占许可方式,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分享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许可人不得再允许第三者实施其专利。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共同占有市场,通过专利技术的实施,获得经济利益。

(4)分实施许可

这种许可方式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使用其专利,按照合同的约定,被许可人还可以将专利许可给第三方使用,相对于原实施许可合同,这就是分实施许可合同。在这种许可方式下,专利权人可以从分实施许可合同中收取部分提成。

(5)交叉实施许可

交叉实施许可指的是在两项专利同时存在的情况下,专利权人相互许可对方实施自己的专利。具体利益如何分享,由双方用合同的形式作出约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专利实施许可的分类有哪些的相关问题。相信大家看了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大家要记得的是无论被许可人以何种方式获得专利实施许可,都不能超越合同上所规定的内容。如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到律图网站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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