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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扣车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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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11839人看过
导读:规定第38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交通事故扣车时限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生活中交通事故也是一类很常见的案件。本文将想详细介绍有关交通事故中扣车时限的问题。

交通事故扣车扣证期限为20天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期限为20日;20日内无法完成检验、鉴定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扣留10日。被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
  检验、鉴定完成后2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期限为20天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对交通事故的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人体损伤、尸体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进行检验、鉴定。
  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和前款规定的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交通事故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一类案件,扣车的处理也是交警按照道路安全法规作出的,扣车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使得交警更快速的调查取证,但是这种权力不能被滥用,因此我们需要对扣车加上一个时限作为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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