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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的产假有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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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10250人看过
导读:晚婚假制度已被取消。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 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晚育假30天是包括双休日。所以晚婚晚育的产假一共128天。

晚婚晚育的产假有多少天

一、多少岁是晚婚晚育?

晚婚假制度已被取消。此前我国采取的是鼓励晚婚晚育的政策。不过,目前,我国的初婚年龄约为25岁,初育年龄则约为26岁,鉴于婚育形势,本次计生法修订不再对晚婚晚育作出限制,原来的晚婚假随之取消。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产假的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二、产假的工资怎么算?

工资是劳动报酬,女职工产假期间不提供劳动,不享有工资,享受劳动保险待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和各地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

1、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济支付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期工资的,由所在单位补足差额;高于本人工资的,所在单位不得截留。

2、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产假前正常出勤工资标准支付。

可以请的假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2.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3.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4.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

根据现在国家的最新规定表示,不再对晚婚晚育进行限制并取消晚婚假制度。目前国家产假的规定是98天,最高可达158天,对于已经购买生育险满一年的会有一定数额的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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