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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开业登记的主要事项有哪些?应提交哪些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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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5632人看过
导读: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4、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公司开业登记的主要事项有哪些?应提交哪些材料呢?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公司设立登记

1.分公司设立登记,如分公司的名称中不单独使用字号,可不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单独使用字号,应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

2.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公司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表式(1))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表式(3))

(4) 指定 ( 委托 ) 证明 ;( 表式 (4))

(5) 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 设立分公司,应当填写如下表式 :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分公司负责人履历表》;

(3)《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

(4)《指定(委托)书》。《指定(委托)书》填表须知(适用分公司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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