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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六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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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13103人看过
导读: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份日常生活需要帮助2、严重失读伴失写症。或中度运动性失语或中度感觉性失语。2、头面部损伤致:1、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视力接近正常。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视力接近正常。

交通事故六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哪些?

在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总存在鉴定标准,那么交通事故六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呢?现律图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六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份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2、严重失读伴失写症;或中度运动性失语或中度感觉性失语;

  3、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3级以下);

  4、单瘫(肌力3级以下);

  5、阴茎勃起功能严重障碍。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侧眼严重畸形;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视力接近正常,另一眼低视力1级以上;

  3、双眼低视力1级;

  4、双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5、颞下颌关节强直,牙关紧闭

  6、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

  7、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8、面部瘢痕形成面积20%以上;

  9、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75%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严重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四)、颈部损伤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

  (五)、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六)、盆部损伤致:

  1、双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2、子宫全切。

  (七)、会阴部损伤致双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八)、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功能障碍。

  (九)、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70%以上;

  2、双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十)、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3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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