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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监护人委托书怎么写?

时间:2024-03-03 04:34:14 浏览:1815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委托人,受托人、被监护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委托的具体事项、委托的时间;监护过程中出现争议的解决方法;委托人,受托人双方签字,监护委托书的书写日期,这些都要在临时监护人委托书中体现出来。
临时监护人委托书怎么写?

一、临时监护人委托书怎么写?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事宜:

委托人 因在外地,不便前往 市办理 手续,特全权委托 为我的合法代理人,代为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本人 手续并领取相关证明文书。

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签订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被代理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签字(盖章)

公民身份号码 公民身份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时 间:

二、临时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

临时监护人的法定职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三)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

(四)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

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五)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利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委托人姓名,受托人姓名,委托事项,要体现在临时监护人委托书中。监护人具有保护被监护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权利;具有监管被监护人财产的权利,但不能随意的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具有照顾和被监护人的职责;可以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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