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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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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22658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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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可以归国家所有,也可以归农民集体所有,是根据土地的性质以及地处的位置来决定的,对农村土地来说,是可以进行转包的,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与土地的使用类型也有关系。
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谁?

一、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谁?

属于国家或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民集体,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土地不存在所有权问题,因为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并不是个人,承包权不能继承

二、农村土地转包的最长年限是多久?

耕地的转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转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转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转包期,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1、耕地的转包期

农村实行土地转包经营制度的土地主要是耕地,法律和有关政策对转包期限都有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转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转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有关政策也指出,土地转包再延长三十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转包期可以更长。

2、草地、林地的转包期

草原转包面积31.2亿亩,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6.9%,集体林地70%已转包到户,集体林地占全国林业用地面积38.5亿亩的59%。对于草地、林地的转包期限,法律和有关政策未明确规定。

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区分是什么?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一般来说,土地所有权属于财产所有权的范畴。但是土地所有权相对于一般财产所有权而言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

1、主体的特定性;

2、交易的禁止性;

3、权属的稳定性;

4、权能的分离性。

农民的宅基地和承包地是有使用权,在有效期内就可以合法使用。如果被征用,征用的不仅是土地还有附带的权益,所以就需要补偿拆迁安置费,土地补偿金和青苗补助费等。征用之后土地的使用权人会发生改变,农民自然失去使用权。商业的征用和国家征用的区别主要在于,国家征用是为了公共利益是强制的征用,例如三峡工程征用了很多土地,当地人不得不搬迁。而商业征用没有绝对的强制性,要是大多数不同意就征用不了。而且各自的补偿标准不一样。

农村土地可以归农民集体所有,在农村根据土地的类型不同,土地的转包期限不同。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耕地的转包期限是30年;草地的转包期限比耕地的转包期限长,是30~50年;林地的转包期限是30~70年不等,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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