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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不肯分财产可以起诉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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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1453人看过
导读:是可以起诉处理的。如果夫妻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的过程中具有财产分割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是可以通过到法院提出诉讼的方式去解决的,这其中就包括女方不肯分财产的问题,也是可以一并提起诉讼解决的。
离婚女方不肯分财产可以起诉处理吗?

一、离婚女方不肯分财产可以起诉处理吗?

是可以起诉处理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要是因一方过错而离婚的话,此时过错方是需要对无过错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的,但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这个时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也是需要在双方之间均等的分割,不存在过错方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的情况。

二、离婚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起诉离婚,由法院判决财产分割。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过错的认定有哪些?

过错在法法律上的规定是:

1、 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 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

如果出现在协商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女方不肯分财产的问题的,那么对方是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的申请要求合理的分割共同财产的。双方都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提交给法院,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双方都与法院判决的结果都必须要严格的遵守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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