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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监护人可以给孩子变更姓名吗?

时间:2024-03-03 03:29:35 浏览:1944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可以的,但是再婚监护人想要给孩子办理该手续的话必须征得孩子的同意才可以。并且变更孩子姓名的话需要孩子的监护人以及孩子本人一同前往派出所办理手续,派出所批准之后,就可以办理证件的更换手续了。
再婚监护人可以给孩子变更姓名吗?

一、再婚监护人可以给孩子变更姓名吗

可以的,但是办理改姓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监护人的职责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监护人在行使财产管理权时,得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使用或处分,但对不动产的处分,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是加以禁止或严加限制的。为了防止监护人利用监护关系侵害被监护人的权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监护人不得接受被监护人的财产。有的国家在法律上还特设监护监督人,以保证监护人依法履行其职责,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利害有冲突时保护后者的权益,并设有监护法院等专门机构。

三、监护职责的终止条件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监护人可以给自己的孩子办理姓名的变更登记手续。但是必须经过孩子的同意才可以。双方商讨一至之后,一同前往派出所,并且由孩子提交变更姓名的申请,之后等待派出所批准,派出所批准之后就会更改姓名,到时候办理身份证的换证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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