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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遗产税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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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2933人看过
导读:房产过户需要缴纳的遗产税的比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遗产的价值是不超过20万的话,那么是不需要缴纳遗产税的,如果价值高于20万的话,那么需要缴纳一定的税率。一般按照异常总额的0.5%来进行计算,最高不超过5000。

房产过户遗产税比例是多少

1、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遗产价值不满二十万元的,那么是不需要交继承税的。如果遗产价值高于二十万元的,那么继承税按照下列方式进行计算:应征遗产税税额一应征税遗产净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执行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

(1)被继承人遗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所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二万元;对于代位继承的,可比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给予扣除。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护)养的,可按当时年龄七十五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距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

(2)被继承人遗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报规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一万元;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七十五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未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上述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不得给予扣除。

3、被继承人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累计不超过二万元的赠与财产。

4、被继承人拥有所有权,并与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价值不超过五十万元的住房。价值超过五十万的,只允许扣除五十万元。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原房屋权属人如有遗嘱,应当提供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众所周知房产是可以进行继承的,但是继承之后是否需要缴纳啊遗产税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价值不超过20万的话,不需要缴纳遗产税,如果价值超过20万的话,需要根据价值总额的0.5%来进行缴纳遗产税,但是最高不能够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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