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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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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7242人看过
导读:法定节假日不给加班费是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举报,并按规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的决定有任何不服的,也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据,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利益。
法定节假日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一、法定节假日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劳动者可以寻找节假日期间加班证据,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费要缴税吗?

1、加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加班费计入员工工资总额,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2、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内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综合上面所说的,法定节假日不给加班费的情形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这种行为是会让劳动者的利益受到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是可以直接走法律的程序来给维护自己的利益,用人单位不但要给予赔偿,还要承担起法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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