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受理范围 > 被告主体不适格驳回起诉可以吗?

被告主体不适格驳回起诉可以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7862人看过
导读:被告主体不适格驳回起诉是不可以的,此时应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原告主体不适格,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因原告本身没有起诉权,法院即便依据实体法作出判断,也应从程序上作出处理。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被告主体不适格驳回起诉可以吗?

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1.原告主体不适格,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因原告本身没有起诉权,法院即便依据实体法作出判断,也应从程序上作出处理。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细化为“起诉人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系对向法院起诉的原告资格提出要求,而未针对被告。

2.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民事诉讼立法对被诉主体是否适格未作受理条件规定,即对被告应诉应该具备什么条件等资格审查,没有诉讼法依据,目前只能从原告是否明确表示被告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角度对原告的请求作出实体判断。事实上,原告告谁是原告的权利,被告是否适格是法院审查的问题。原告所诉对象存在,即可认定有“明确的被告”而非“正确的被告”,其诉讼主体地位当无异议。至于该被告是否是真正的侵权者或义务人,应与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一起,作为实体审理和实体判决所要解决的问题。只要原告明确“本案”即受害或受损事实与被告有关,在立案时,无需理解为被告必须是民事责任或履行义务的承受者。

如果送达的住址内确有被告此人,但现有证据证明此人与原告无民事法律关系,不应该是本案被告;或者双方虽存在民事法律关系,但双方约定的履行义务的条件尚未成就等。这就存在着原告坚持认为此人就是“明确的被告”,也有“具体的事实、理由”等判断,和法院认为被告诉讼主体不适格等判断的矛盾冲突。此时法院的判断是建立在原告有起诉权的基础上并依据相关实体法规定作出的,故应作实体处理。只要被告不是实体法律关系中义务承担者,应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原告主体不适格,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因原告本身没有起诉权,法院即便依据实体法作出判断,也应从程序上作出处理。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在我国的民事诉讼的程序规定中,对于审理的程序是十分的严格的规定的,因为民事案件的审判以及判决是对于我国的公民的权益产生很大的影响的,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想要进入到民事诉讼的程序中处理纠纷的是,是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的。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受理范围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受理范围最新文章

遇到受理范围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