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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房合同能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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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1879人看过
导读:依赖于双方之间的协议。但违约金一般不超过损失的30%。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并要求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依据,结合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和预期收益等综合因素,遵循公平诚信原则。
关于购房合同能违约金吗

一、关于购房合同违约金

如果是买方违约不要定金以后不需要给付违约金,如果是卖方违约就需要给付双倍违约金。

对方收了定金之后违约的,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比如房屋买卖中,要求对方完成房屋过户等。同时如果对方违约,解除合同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己方违约,定金不会退还。

根据相关法律,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退还购房定金

购房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不想买房了定金能不能退还,要看具体的情况:

1、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买房,定金可以退回。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2、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比如,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4、在房地产限购情形下,部分购房人存在侥幸心理,伪造身份信息或购房信息,未通过房地产部门限购审查的,或在开发商销售人员误导下交付定金的,由于不具备购买商品房的身份条件,在此情形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或认购协议均是可以依法撤销,购房者有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近年来房价波动较大,买卖双方违约屡见不鲜。违反合同的买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开发者的违规行为分为三种情况。此时可以要求延迟交付房屋。当支付了利息,房屋的可用面积和质量不够好时,买方也可以要求开发商做出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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