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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基站不发违法信息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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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1434人看过
导读:伪基站不发违法信息如果有其它情节,比如干扰通讯秩序、破坏航空安全等,也构成犯罪,同样被追究刑事责任。对构成犯罪的,经过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根据使用伪基站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一个判刑标准。
伪基站不发违法信息犯罪吗?

一、伪基站不发违法信息犯罪吗?

即便不发违法信息,如果行为达到一定程度也构成犯罪。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违法犯罪行为,可依法以非法经营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诈骗罪虚假广告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8项罪名追究刑事责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

1、未经批准设置无线电广播电台(以下简称“黑广播”),非法使用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频率的;

2、未经批准设置通信基站(以下简称“伪基站”),强行向不特定用户发送信息,非法使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的;

3、未经批准使用卫星无线电频率的;

4、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干扰器的;

5、其他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的情形。

二、对非法使用伪基站犯罪怎么处罚?

《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非法使用伪基站情节特别严重有哪些?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1、影响航天器、航空器、铁路机车、船舶专用无线电导航、遇险救助和安全通信等涉及公共安全的无线电频率正常使用,危及公共安全的;

2、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等严重后果的;

3、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使用“黑广播”“伪基站”,造成严重影响的;

4、对国家或者省级重大活动造成严重影响的;

5、同时使用十个以上“黑广播”“伪基站”的;

6、“黑广播”的实测发射功率三千瓦以上,或者覆盖范围二十公里以上的;

综上所述,使用伪基站发送违法信息是犯罪行为,即便是没有发放违法信息,但是干扰通讯安全,有其它情节的,当事人同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对此类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院还会单独或者一并判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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