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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户口新政策有哪些方面?

时间:2024-02-21 01:24:04 浏览:9349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近期些年,多地出台了户籍新政。江西等地也积极响应,落户政策也陆续印发,并普遍对于省会城市落户设定了一定的条件。比如在南昌市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满2年,并按规定参加城镇社保的人员,本人等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江西上户口新政策有哪些方面?

一、江西上户口新政策有哪些方面?

1、江西省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还原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这就意味着,以后,不再以户口论身份。符合迁移条件的居民可以在城乡之间迁移,自主定居持有居住证即可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医卫服务等权利。

2、江西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为各设区市市辖区,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在设区市市辖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三年(设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放宽职业年限要求)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年限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同时,对暂不具备落户条件的暂住人口实行居住证制度。居住证具体管理办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据了解,江西省政府法制办立法一处已经将有关居住证规定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

二、《江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中的相关内容:

《江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中,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十三五”期间,确保全省630万左右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具体实施来看,主要有以下落户政策。

针对外地和农村籍学生

中专以上院校(含职业院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已就业的,可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未就业的,均可通过先落户后就业的办法在城镇办理落户手续。

原农村籍应届毕业生,在农村实际居住、生活的,毕业2年内,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农村原籍地登记常住户口。

针对在城市工作的人员

南昌市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满2年,并按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在其他设区市中心城区,凡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职业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在县(市)城区及所辖建制镇凡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针对投靠类(父母、夫妻、子女)

夫妻之间投靠配偶到城镇落户,不受居住年限限制,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子女投靠其父亲或母亲到城镇落户,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到城镇落户,不受年龄限制,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针对在城市购房人员

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合法途径获得住房所有权的人员,不受住房面积、金额限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针对投资经商类人员

办理了《营业执照》的人员,不受投资纳税额限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针对常住类

举家在城镇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在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

针对退伍转业军人类

军人退伍、复员、转业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在安置地或就业(创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针对人才类

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境外取得永久居留权的除外)回国定居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在就业(创业)地、原户口注销地、原籍或直系亲属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获得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并在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其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

三、南昌的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当然,在具体实施中,各市也有自己的落户方案,以南昌为例。

为进一步深化南昌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充分发挥户口政策引领作用,做大南昌市人口总量,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南昌市城镇地域落户,推行以下五条落户措施:

人才落户

国内大中专院校(含高职高专)毕业生,凭毕业证办理落户,留学回国人员凭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落户;各类专业人才凭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落户。

在校学生落户

在本市大中专、职业技工院校就读学生,凭新生入学通知书或在校学习证明办理落户;全国其他院校就读学生需将户口迁入南昌市的,可按在本市就读学生同等条件办理。

单位员工落户

南昌市各县区报备的高新技术产业、重点企业、小微工业园、创(就)业平台等,其员工可凭用工合同和缴纳社保满半年证明办理落户。

居住人员落户

在南昌市领取居住证满半年或者缴纳社保满一年即可申请落户。

购房人员落户

在南昌市购房人员凭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即可申请落户。

上述内容详实的介绍了在江西上户口的一些新政策,通过具体内容我们不难发现,相对于原有的规范性文件,江西在原有落户政策基础上,放宽了条件。对人才落户等做了单独梳理,这就使得一些人员的落户相对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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