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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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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4056人看过
导读:劳动仲裁申请书在书写的时候,需要写明劳动者的姓名、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以及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等的事项,此外,在仲裁申请书之中还需要写上与案件有关证据的来源。
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一、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怎么处理?

1、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仲裁委员受理纠纷后需要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根据现行法的规定,职员与单位因为工资发放不符合规定等发生纠纷之后,不管是职员、还是单位,在没有提出劳动仲裁请求之前,不得向法院起诉。在提出仲裁请求的时候,需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明劳动争议存在、证明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合理等的证据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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