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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关于醉酒驾驶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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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6739人看过
导读:根据《刑法》关于醉酒驾驶的规定,醉酒者涉嫌犯了危险驾驶罪。如果公民由于醉酒撞到了他人,且使得被撞者受了重伤,或者是说虽然没有导致他人受伤,但是醉酒的行为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此时就涉嫌犯了交通肇事罪。
刑法关于醉酒驾驶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法关于醉酒驾驶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关于醉酒驾驶的规定具体如下: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车如果被拘留多少天才会被释放?

醉酒驾车最长会被拘留三十七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使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事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若是立案处理案件期间,掌握了足够多的证明醉驾者犯了危险驾驶罪、或者是犯了交通肇事罪的证据,那么醉驾者极有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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