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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醉酒驾驶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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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6540人看过
导读:就职于公安机关的职员若是醉酒驾驶,首先会被吊销驾驶证,然后可能会受到拘役、或者是有期徒刑等的处罚,具体的处罚情况,与醉酒的行为是否导致了交通事故发生、是否有人因事故发生死亡等的因素有关。
公安机关醉酒驾驶怎么处理?

一、公安机关醉酒驾驶怎么处理?

公职人员酒后驾车和普通人是一样的处罚标准。只是公职人员还要接受公务员法的处罚,一般公务员接受处罚就是开除公职。

1、公安机关醉酒驾驶会被吊销驾驶证,可能会受到受到拘役、或者是有期徒刑等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公安机关醉酒驾驶可能会被开除公职。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醉酒撞人保险公司赔吗?

醉酒驾驶出现交通事故的损失,所投的商业保险一般都是拒赔的。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对人身伤亡损害予以赔偿,但保险公司对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而且保险公司有权在支付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后,向肇事者追偿。

相关法律规定:

1、《机动车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对驾驶人醉酒后驾车致受害人财产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损失不能免责。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首先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说醉酒案件一般由公安机关来处理,但这并不意味着醉驾者是就职于公安机关的职员就可以不受罚。这是由于在法律的面前,任何人都是平等的若是公安机关职员利用自己的职权包庇自己的同事,则实施包庇行为的人、被包庇者都有可能会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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