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经营管理 > 股东会决议法人代表签字不签

股东会决议法人代表签字不签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9927人看过
导读:股东会议决议是不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公司法》中规定,出席股东会议的所有股东都应该在股东会议决议书上签名,不过,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法人代表必须要在股东会议决议书上签字的话,应该遵守公司章程。
股东会决议法人代表签字不签

一、股东会决议法人代表签字不签?

法律只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字即可,并不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股东),公司章程有规定要法定代表人签名的除外。

公司法

第四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的通知与记录】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二、关于股东会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三十八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十九条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条 【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综上所述,国家法律制度没有强行规定,必须要法定代表人在股东会议决议书上签字,会议决议书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股东会议决议书上如果没有股东的签名,肯定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经营管理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经营管理最新文章

遇到经营管理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