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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贷款利息计算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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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6252人看过
导读:第一,计算利息的基本公式,储蓄存款利息计算的基本公式为:利息=本金×存期×利率;第二,利率的换算,其中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者的换算关系是:年利率=月利率×12(月)=日利率×360(天);月利率=年利率÷12(月)=日利率×30(天);日利率=年利率÷360(天)=月利率÷30(天)。
商品房贷款利息计算方法是什么?

利息计算方式主要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计算利息的基本公式,储蓄存款利息计算的基本公式为:利息=本金×存期×利率;

第二,利率的换算,其中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者的换算关系是:年利率=月利率×12(月)=日利率×360(天);月利率=年利率÷12(月)=日利率×30(天);日利率=年利率÷360(天)=月利率÷30(天),除此之外,使用利率要注意与存期相一致;

第三,利息计算公式中的计息起点问题:

1、储蓄存款的计息起点为元,元以下的角分不计付利息;

2、利息金额算至厘位,实际支付时将厘位四舍五入至分位;

3、除活期储蓄年度结算可将利息转入本金生息外,其他各种储蓄存款不论存期如何,一律于支取时利随本清,不计复息;

第四,利息计算公式中存期的计算问题:

1、计算存期采取算头不算尾的办法;

2、不论大月、小月、平月、闰月,每月均按30天计算,全年按360天计算;

3、各种存款的到期日,均按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如遇开户日为到期月份所缺日期,则以到期月的末日为到期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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