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是有法律效力的。
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是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所签订的,以证明双方就该交通事故赔付事宜协商一致。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事故双方在签订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过程中,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等情形,那么该赔偿协议是无效的。事故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权益。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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