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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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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1526人看过
导读: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刑事处罚标准是拘役或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两年内三次以上利用没有公开的信息进行交易的,可以依法判处5年以上到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既遂处罚标准是5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罚金标准是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条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犯罪情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二年内三次以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

(三)明示、暗示三人以上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

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最轻的刑事处罚标准是单处罚金,而且法律制度中明确规定了本罪的罚金标准,罚金的标准是按照违法所得确定的,最低是一倍以上,最多不超过违法所得的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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