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指的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应当包括四个构成要件: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三、具有实用性;
四、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
法律依据:《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2条第2款规定:
本规定所称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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