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办事直通车 > 住房保障 > 廉租房 > 申请石家庄市廉租房政策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石家庄市廉租房政策的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4-02-25 15:18:28 浏览:3436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申请石家庄市廉租房政策的条件有,申请人的收入必须要符合当地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以及还有申请的空庭成员中必须要有一人为非农业常住户口;申请的家庭成之间也有法定的赡养和扶养关系。
申请石家庄市廉租房政策的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石家庄廉租房政策的条件有哪些?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二、廉租房申请材料有哪些?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廉租房申请程序有哪些?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综合上面所说的,廉租房的出租就是为了更好保障住房家庭困难的人;但对于廉租房也是需要申请才能获得,而且所提交的材料也必须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才能获得认可,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当地的政策,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

延伸阅读:

热门推荐

想获取更多住房保障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