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申报的流程如下:
一、作品登记要提交的材料。
二、填写《作品登记表》及《权利保证书》,缴纳作品登记费用。
三、作品登记机关在接到作品登记申请材料后,按规定进行核查,核查期限一个月,该核查期限自作品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四、经核查符合作品自愿登记条件的作品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书,并通过有关版权信息刊物及作品登记机关设立的网站上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 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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