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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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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5116人看过
导读:对于拖欠工资的人,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的安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到市区劳动局投诉拖欠工资的公司。劳动监察队将要求您提交案件情况并留下您的基本信息。然后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相应的情况到公司调查并了解相关情况,劳动监察部门会出面调解并对公司的行为提出警告。违反劳动法,拒绝执行的公司将被执行。
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对于拖欠工资的人,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的安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到市区劳动局投诉拖欠工资的公司。劳动监察队将要求您提交案件情况并留下您的基本信息。然后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相应的情况到公司调查并了解相关情况,劳动监察部门会出面调解并对公司的行为提出警告。违反劳动法,拒绝执行的公司将被执行。单位拖欠工资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已经成为了一个常见问题,亟需解决,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

(1)向劳动行政部门(通常是劳动监察大队)报告。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一般的仲裁费用为200-300元,如果您在仲裁中获胜该仲裁费公司将全部负担)。

(3)如果您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您可以在收到仲裁结果后的15天内到法院起诉。

(4)在根据国家规定进行仲裁或诉讼的情况下,除了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工人的工资外,员工还可以要求额外的经济补偿,即工资的25%。(具体法律依据见参考部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差额;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款,应责令雇主按照应付金额的50%或以上标准向雇员支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国家规定的规定全额及时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

(2)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工人工资;

(3)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费;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按照本条例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以上内容是相关答案。事实上,作为一个劳动者,要求公司支付工资是他自己的合法权利,所以他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如果我们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我们也可以在法庭起诉。当我们要求工资时,我们绝不能冲动,用法律手段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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