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年检流程是怎样的?
时间:2024-02-26 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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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程序:1、企业申领、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材料。2、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审核年检材料。3、企业交纳年检费。4、登记主管机关加贴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戳记。5、登记主管机关发还企业营业执照。提交文件:1、年检报告书。2、营业执照正、副本。3、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4、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企业年度检验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企业进行检查,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制
凡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和其他经营单位,均须参加年检。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
一、北京企业年检流程是怎样的?
年检时间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地震灾区截至9月30日)。登记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企业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一)基本程序
1、企业申领、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材料;
2、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审核年检材料;
3、企业交纳年检费;
4、登记主管机关加贴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戳记;
5、登记主管机关发还企业营业执照。
(二)提交文件
1、年检报告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不足一个会计年度新设立的企业法人和按照章程或合同规定出资期限到期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验资报告。
二、不合格情况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对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通过年检:
(一)企业实收资本未能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
(二)企业实收资本虽然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但与注册资本相差悬殊的;
(三)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登记主管机关对不予通过年检的企业,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行细则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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