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试用期员工请病假被辞退公司要付补偿金吗

试用期员工请病假被辞退公司要付补偿金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5546人看过
导读:试用期阶段请病假辞退员工但公司能证明当事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话可以不付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试用期内公司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辞退,但被辞退的真实原因就是因为请病假的话,公司得付补偿金。
试用期员工请病假被辞退公司要付补偿金吗

一、试用期员工请病假被辞退公司要付补偿金吗?

如果能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的话就不需要付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公司不能辞随意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劳动关系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劳动关系最新文章

遇到劳动关系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