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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按揭房加不了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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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8475人看过
导读:夫妻在婚内买房,如按揭买房房产证登记一人姓名,在未还清贷款之前是不能加名的,其实这个也无所谓,不管是登记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房产,离婚的时候都要平均分割。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可以就共同按揭及房屋增值部分分割。
婚内按揭房加不了名怎么办?

一、婚内按揭房加不了名怎么办?

不能加名的,如果证实房子婚后购买并共同偿还按揭的,也可以认定共同房产,加不加名都无所谓的。如果是夫妻关系的加名,一般是不收费用的,只需交纳一定的工本费即可(具体看当地的政策)。婚后房产证加名字与房产交易不同,不需要交纳契税增值税个税等税费,与直系亲属见房产证加名相同,只需交纳少量工本费即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买房哪些情况是共同财产

1、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后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综上所述,夫妻在婚内买房,很多都是按揭贷款方式,如果刚买房的时候登记一人姓名,在贷款未结清之前不可以加名。当然,因为房子是婚内购买的,不管房产证是一人还是双方姓名,都是共同财产,作为没登记名字一方只要举证贷款是由双方偿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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