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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怎样多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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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2470人看过
导读:女方提出离婚,原则上平分共同财产,如果想多得财产,就需要有证据说明对方存在法定过错,或者在离婚之前变卖、藏匿及损毁共同财产,这样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照顾女方的原则适当给女方多分些。即便女方没有收入,对共同财产也有分割的权利。
女方提出离婚怎样多得财产?

一、女方离婚怎样多得财产?

可以举证对方有法定过错,这样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多分财产,或者提出对方有转移隐藏财产行为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存在《婚姻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则有权请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姻法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综上所述,夫妻感情破裂女方提出离婚要求,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就是分割财产。如果想多分财产,必须有相关证据来证实对方有过错,比如在离婚之前就将共同财产转移走或者变卖的,或者存在重婚,家庭暴力等法定过错的。法院审理离婚财产案件,也会根据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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