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的规定是什么?

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的规定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1939人看过
导读: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的规定是我国刑法当中142条明确的规定,违反国家药品管理进行假药或者是伪劣的药品生产和销售,对人体的健康造成非常严重的危害的行为,属于该罪名。需要被判处有期徒刑。
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的规定是什么?

一、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的规定是什么?

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的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本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本罪中的生产和销售行为是选择性关系,行为人实施其中一个行为即构成犯罪。本罪为结果犯罪,即无后果不构成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本罪中的生产和销售行为是选择性关系,行为人实施其中一个行为即构成犯罪。

二、认定标准

本罪与过失销售劣药的界限

由于目前劣药在市场中大量存在,以及销售主体的多元化,所以因为缺乏药品专业知识和疏忽大意而造成的过失销售劣药的情况也相当普遍,但销售劣药罪只能由故意构成,所以,过失销售劣药即使造成了严危害结果,也不构成犯罪。

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

本罪的犯罪对象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存在从属关系,因而易于混淆。但两罪在犯罪客体、犯罪对象以及认定标准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别。生产、销售劣药,如果对人体健康未造成严重危害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但如其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根据刑法第149的规定,应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如果生产、销售劣药,既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其销售金额又在5万元以上,对此情况,应按照刑法第149条第2款的原则处理,即依照处刑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二者除犯罪主体不同外,在客观方面也有所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在客观上有生产、销售行为;而诈骗罪的行为人利用欺骗的手段,把根本不具有药品效能的物品当作药品诈骗钱财,甚至不考虑其外观和包装。

药品管理在我们国家是非常的严格的,因为药品如果存在着假冒伪劣的现象的话,对于人们的身体健康会造成非常严重的侵害,所以对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的药品,这种情况也是进行一定的处理的,按照刑法当中的142条定罪量刑。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刑事处罚辩护相关

  • 生产、销售劣药罪由以下要件构成:1、主体要件:主体为个人和单位;2、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3、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销售产劣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4、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
    2024-02-23 1349次阅读
  • 2023.03.17 2562次阅读
  • 符合以下要件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个人和单位;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3、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销售产劣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4、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
    2024-03-03 1247次阅读
  • 2023.03.17 2288次阅读
  •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02-26 804次阅读
  • 2023.03.11 3075次阅读
  •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1、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03-03 1323次阅读
  • 2023.03.02 2533次阅读
  • 1、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劣药,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假药。假药和劣药的范围由《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2、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结果犯。
    2024-02-29 1156次阅读
  • 2023.03.12 1865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处罚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处罚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