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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事实婚姻的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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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2513人看过
导读:解除事实婚姻的协议书应该写一下甲乙双方的姓名,性别和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等等,紧接着就是甲乙双方在结婚的情况和感情破裂,自愿的解除婚姻关系,这种情况来进行说明关于孩子的问题的话也需要约定。
解除事实婚姻的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一、解除事实婚姻的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甲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

乙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人介绍于______年结婚,婚后没有补办结婚手续。甲乙双方婚后育有____个子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婚后因种种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已分居多年。鉴于甲乙双方已无在一起生活的可能,双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解除婚姻关系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子女问题:

债务承担共同财产分割

1、债务承担:

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举借的债务各自承担,双方认可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债务。

2、共同财产及分割:

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有_______处房产,分别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上述_____处房产作如下分配:

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解决。

3、甲乙双方确认上述内容是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真实无误的,甲乙双方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男方:

年 月 日

女方:

年 月 日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在我们国家现在关于事实婚姻已经完全不存在了,所以如果双方当事人要想关于事实婚姻问题做出了断的话,可以分开居住,并不需要通过我们法律当中的离婚的这种登记或者是判决的程序,但是也可以写一个相关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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