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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增加了遗嘱形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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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14025人看过
导读:目前《民法典》中增加了遗嘱的形式,规定可以订立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但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进行见证。具体的内容见下文。
民法典增加了遗嘱形式吗

一、民法典增加了遗嘱形式吗

最新出台的《民法典》中增加了打印和录像形式的遗嘱。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中分别规定,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打印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录像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肖像,以及年、月、日。

二、《民法典》遗嘱继承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当今社会因为遗嘱引发的问题有很多,特别是关于遗嘱形式的问题。目前《民法典》中新增了遗嘱的形式,这对于多数公民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上述内容已经对新增遗嘱形式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相关的问题可以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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