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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交通事故截肢赔偿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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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2390人看过
导读:糖尿病交通事故截肢赔偿内容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以及残疾用具费等,其中残疾者生活补助费需要鉴定完受害者的伤残等级后作出详细的赔偿数额,因事故伤害致残的级别有很多,赔偿标准不一。

糖尿病交通事故截肢赔偿内容有哪些?

一、糖尿病交通事故截肢赔偿内容有哪些?

损害赔偿的项目,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36条规定,具体包括:

1、医疗费。按医院凭据支付。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进行并自购药品或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费用由自己承担。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误工日期以单位、医院出具的证明为准。如误工者的收入高于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的三倍以上者,按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则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20年。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凭医院证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标准支付。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去做伤残鉴定看具体的伤残级别。

二、交通事故赔偿怎样处理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因交通事故而受到人身伤害的当事人理应得到赔偿,严重的肇事者还需要承担很大一笔赔偿和法律处罚。执法人员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及时查明事故原因,确定造成具体的损失,并对事故双方进行调解协商,有异议的有当事人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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