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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资可做诉前财产保全担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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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3655人看过
导读:工资也是可以作为诉讼财产保全的担保的,那么当事人在进行诉前财产保全时也是需要提供担保,那么担保的提供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如果说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也是会驳回申请人的保全申请,如果说当事人确实无力承担相应的费用也是可以给予优惠或者直接减免。
个人工资可做诉前财产保全担保吗?

一、个人工资可做诉前财产保全担保吗?

1.担保的数额不能超过保全额度的30%,申请保全的财产有争议的,但是担保金额也不能超过价值的30%,如果申请人起诉财产保全的应该要提供担保的金额的担保,如果情况特殊的,法院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工作。

2.我国规定的具体的财产保全的收费标准为:

如果起诉前的财产保全的担保金额的1%收取,如果不足1000元的,要按照1000元进行收取。如果按财产保全的担保费用的1.5%进行计算的话,那么不足1000元的也要按照1000进行收取。如果最后执行财产保全的费用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也要按照1000元进行计算。

如果是琐事群体进行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问题,那么经过法院的相关的了解和认可,法院实际可以进行提供无偿的一种担保的,如果起诉的当事人确实家庭有困难,无力承担相应的费用,那么经过法院的了解核实可以给与相应的优惠或者直接减免。

二、财产保全的范围

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也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如果说公民在进行诉讼的过程中,也是会担心对方会在这个过程中将财产进行偷偷的转移或者藏匿等行为,那么为了避免自身的财产受到侵犯也是可以在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那么在当事人申请了财产保全并提供了担保后,法院也是会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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