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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如何发放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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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4197人看过
导读:怀孕劳动者的工资按照这类人员的实际情况,缴纳生育保险的由这类生育保险进行支付,没有缴纳的由这类用人单位进行缴纳。保护这类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的劳动监管部门对这类劳动者的工资进行监督,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怀孕期间如何发放工资的

怀孕期间如何发放工资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根据《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1994年2月24日)规定,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

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度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比例计算的奖金;

4、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 (其中,体育运动员,为本人体育基础津贴与成绩津贴)。

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在我国这类怀孕期间的劳动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类劳动者生产后才能够解除相关的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怀孕期间的工资,应按照这类人员在劳动工作单位工作的实际工作时间进行发放的。不予发放这类劳动者工资的,应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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